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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担保责任
借款担保责任 你好,我朋友向民政局借款,有利息的(但我朋友从未交过利息),但合同期限已过了8年,现民政局向我要款,没有经过法院诉讼,现已从我工资扣款,这样可以吗?这么长时间,我还有担保责任吗?
2010-10-17 22:21 alan68(福建-厦门)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17 22:31
当然不可以
必须要有法院强制执行才可以扣除你的工资。
担保可能已经超过期间,但要看具体事宜才能确定
2 110网律师  2010-10-17 22:36
无权直接扣,建议找律师进一步说明情况。
3 陆德强律师  2010-10-17 23:43
担保未约定期限的,一般为还款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因此,你已没有担保责任。
只有法院才有权划拔个人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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