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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去年7月13号上班的,没有与公司签合同,今年2月13号领导找我谈话
我是去年7月13号上班的,没有与公司签合同,今年2月13号领导找我谈话 我是去年7月13号上班的,没有与公司签合同,今年2月13号领导找我谈话,以公司亏损为由辞退我,3月6号我正式离开公司,到现在公司还拖久我的补偿金和工资,总以没钱为借口不肯给我,请问我该如何讨要?
2014-03-19 15:22 短信用户(上海)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3-19 15:28
可以 申请仲裁要的
2 110网律师  2014-03-19 15:27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及拖欠的工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维权。
3 孙新律师  2014-03-19 15:32
你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没有跟您签订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行为,您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证据方面需要证明你们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打卡记录、同事证言等能够反映您在此单位工作过的证明.您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9 15:39
你好,建议还是先找单位要,协商不成,可以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依法维权。
5 张向锋律师  2014-03-19 16:11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6 110网律师  2014-03-19 17:18
你好,如果你们直接已经达成来相关协议,应当按照协议处理(未缴保险依然可以主张),对方不履行可以依法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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