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借款人的书面证明和担保人的书面证明可以作为证据吗? 李律师您好:我有一个借款合同纠纷,实际借款人是信用社工作人员(现在人已跑了),合同上借款人是我本人签名。担保人是他找的,担保人也写了个证明(证明没有为我担保)给我,这可以作为证据吗?怎样在出庭前举证?
2014-03-18 08:55 hjliuw……(湖南-株洲)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喜立律师 电话:18975800696 2014年03月18日 13时18分
你好,有这个证明与没有这个证明,对于判决你们二人承担还款责任没有任何意义。
2 110网律师 2014-03-18 17:02
你签的字当然要承担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