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变更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的劳动合同补充协议是否有效? 我与公司签订了一份5年的劳动合同,当初已经约定了具体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但在去年,公司提出要变更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重新签订一份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就是将工作地点和工作内容由原来的:根据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公司从事****工作岗位的工作,变更为:乙方同意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或调整工作地点和工作岗位。
请问,这样变更后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意味着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到他指定的工作地点(包括超出甲方所在地区的地点,也就是外地)和岗位工作,否则就是乙方违约?
请问,这样变更后的补充协议是否有效,如果有效,是否意味着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到他指定的工作地点(包括超出甲方所在地区的地点,也就是外地)和岗位工作,否则就是乙方违约?
2014-03-15 11:28 pcfanx……(福建-漳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3-15 13:28
建议你向劳动局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4-03-15 13:54
如果补充协议上你已经签字,那么公司这样要求你也未尝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