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破产的问题? 夫妻二人注册的**宾馆有限公司,二人唯一的财产是7000㎡的大楼,大楼由二人正经营中(宾馆),大楼在银行抵押贷款2200万元,个人借贷合计2200万元,大楼08年评估价4200万元,目前经营亏损,外债无法偿还,能否申请破产?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的尺度标准是怎样定的?法院受理后夫妻二人承担那些法律后果和责任?法院不受理的原因有那些?这种非诉讼业务怎样收费?请指教为盼!
2009-02-23 13:09 zzw_88……(吉林-长春)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24日 10时30分
1、公司资不抵债可以申请破产。2、申请时需提供负债证明,否则,法院不受理。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个人已有合法财产不受牵连。4、律师费当面谈。
2 张亮律师 电话:18604091120 2009-02-23 13:13
可以申请破产,由公司承担责任,属于诉讼业务。代理费可以协商。
3 110网律师 2009-02-23 13:16
1可以申请破产
2标准就是资不抵债
3要求承担外债,按其出资额度承担责任
4法院不受理可能是因为肯有可能还债,或是债权人有异议
5收费面谈
2标准就是资不抵债
3要求承担外债,按其出资额度承担责任
4法院不受理可能是因为肯有可能还债,或是债权人有异议
5收费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