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是1名国有企业职工,2005年出工伤面部双手电弧烧伤面积为15% 你好律师,我是1名国有企业职工,2005年出工伤面部双手电弧烧伤面积为15%,当时用的肾毒性药物治疗过,2013年已经检查出肾衰,现在尿毒症期做血液透析维持生命,这算医疗事故吗,单位不承认和工伤有关系,我是1名大学生,现在真的无助地等着死亡,贵律师帮个忙好吗?祝你工作顺利健康快乐!谢谢
2014-03-14 11:52 短信用户(内蒙古-赤峰)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赵红霞律师 电话:13847961818 2014-03-14 18:33
据你所讲应当不属于工伤,不知病因,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不能确定。
2 孙新律师 2014-03-14 12:09
需要申请工伤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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