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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对职工只给一笔钱就不管职工住房了,合理吗
国有企业对职工只给一笔钱就不管职工住房了,合理吗 今年签的国有企业,但是公司规定:未来11年(包括1年见习期)只给职工3万住房补助,其中1万以每月房租的形式发放。现在见习期每月工资是2000元,交100住房公积金。但是公司以前都会自建房以低价卖给职工,现在就不管了,合理吗。
2010-11-17 19:25 yosmfe(四川-广元)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宋洪松律师  2010-11-18 08:45
   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能主张的权力法律有规定,比如 工资  社会保险等。至于福利待遇则是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在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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