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的住房公积金分割 一方国家正规单位有住房公积金、另一方属于私企无住房公积金,婚后无房,现已离婚起诉开庭,无住房公积金一方属于无过错方且有孩子的抚养权。现已在离婚诉讼中要求婚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进行分割。请问1:有住房公积金一方可否在审理期间对账户内金额提取故意躲避分割?2:判决书下达后如何提取执行分割?3:判决书下达拒不执行,除提起诉讼还能有何追加赔偿的手段吗?
2014-03-13 17:33 mary_m……(北京) 已有 1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电话:13810012526 2014年03月13日 18时53分
1、提取也不影响分夫妻共有财产。
2、不自动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
3、可要求逾期不履行期间的滞纳金。
2、不自动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
3、可要求逾期不履行期间的滞纳金。
2 吴丁亚律师 电话:13552751245 2014-03-13 19:34
离婚可以分割公积金,我有这方面的案例
3 徐涛律师 电话:15327446830 2014-03-14 08:55
可由双方协商,不能协商的,应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如达到这一标准的,应会判离。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离婚时共同财产、债务一般平分,个人财产、债务归个人。不存在或双方都存在有过错的情况时,离婚时互不赔偿。否则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索赔
4 李建成律师 2014-03-13 17:37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起诉
5 徐卫东律师 2014-03-13 17:51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第四十七条 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第四十八条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6 李同红律师 2014-03-13 17:56
你好,1.不可以的;2.败诉方不按判决书执行的话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7 赵江涛律师 2014-03-13 20:03
可以起诉 申请强制执行。
8 常路律师 2014-03-13 21:04
您好,可以分割公积金
9 王艳玲律师 2014-03-13 21:17
如果转移或隐匿,对方可以要求多分,判决生效后对方拒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0 110网律师 2014-03-14 09:32
您好,如法院判决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对方不履行,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1 靳双权律师 2014-03-14 10:34
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可以要求分割对方的住房公积金,协商不成诉讼解决,如果对方不执行判决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2 怀向阳律师 2014-03-14 11:05
1、提取也不影响分夫妻共有财产。
2、不自动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
3、可要求逾期不履行期间的滞纳金。
2、不自动履行的,申请强制执行。
3、可要求逾期不履行期间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