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纠纷 10月4号。我跟另外一个人合租共同跟房主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其中内容如下:1:不得私自转租给别人2:一次性交1000押金注满一年退还,一个季度交一次房租(500/月,三室两厅)。目前的问题:我现在想把另外间租出去,算不算违反了上面的第一条“不得私自转租给别人”请问私自转租给别人具体应该怎样理解?还有就是合同还没签订时候 上面有3张床 签订之后房主就以我们是2家为由搬走了一张床下去,请问基于这样情况我提出解除合同可以不受损失吗?
2010-10-15 08:44 nrN8912(湖南-长沙)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5 08:47
你在出租时要与房主协商
你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转租之事,但是以搬走床为由想认定房主违约从而解除合同没有什么依据。
你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转租之事,但是以搬走床为由想认定房主违约从而解除合同没有什么依据。
2 110网律师 2010-10-15 08:50
第一,既然有空房,就尽量和房东协商吧,把空着的房子租出去。第二,基于你说的情况,你提出解除合同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3 110网律师 2010-10-15 14:09
你在出租时要与房主协商
你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转租之事,但是以搬走床为由想认定房主违约从而解除合同没有什么依据
你可以和房东协商解决转租之事,但是以搬走床为由想认定房主违约从而解除合同没有什么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