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酒泉,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中,对方做了司法鉴定,住院住了46天 我在酒泉,我想咨询一下交通事故中,对方做了司法鉴定,住院住了46天,定残日之前是67天,鉴定书上说误工是180天,护理是120天,这合适吗?
2014-03-12 13:17 微信用户(甘肃-酒泉) 已有 9 位律师回答
1 杨培栋律师 电话:13993653771 2014-03-12 15:14
合理。
2 张 静律师 2014-03-12 13:20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3 孙新律师 2014-03-12 13:21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4 高付华律师 2014-03-12 13:33
你好,护理期限和误工时间需结合具体伤情判断,对鉴定不服可以提出异议申请重新鉴定
5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2 13:33
你好,误工日期是从受伤之日起计算至定残日或者康复日,护理天数应根据医院出具的护理意见来确定。根据甘肃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和司法实践,你的鉴定书有问题,建议你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
6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3-12 13:47
你好,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7 巴志涛律师 2014-03-12 13:49
你好,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8 钟晶律师 2014-03-12 13:50
你好,不符合法律规定,你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进行答辩的
9 杨琪律师 2014-03-13 12:31
你好,你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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