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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存在的问题吗?
离婚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存在的问题吗? 一·对子女的安排:
  婚生女儿已成家,婚生儿子已独立生活,不存在抚养问题。
  二·双方共同财产:
  房屋一间坐落于XXX,房产证编号:XXX,土地证编号:XXX,权属人及共有人女方姓名,以上房屋归XXX女方所有,其男方XXX有居住权利,其生活费自理。
  三·双方共同债务:
  离婚前,男方在XX银行欠下的债务XXX元正由女方承担,若有其他债权债务均由男方自己承担;离婚后,任何一方产生的任何债权,债务均由各自承担。
  四·离婚后女方与子女居住XXX,男方有权利探望儿子XXX,女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或拒绝
     请问这样写房产是否归女方所有,男方只有居住权?将来房屋转赠给儿子的时候还需双方签名吗?对于债务问题是否不再与女方有关?
2014-03-10 20:42 2b3c(广东-佛山)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江珍来律师  电话:13925083225  2014年03月10日 20时49分
房子约定为女方所有,而且房产证登记在女方名下,以后过户给孩子的话,女方签名即可。债务不再与女方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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