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土地征收补偿纠纷 我们村位于河北廊坊固安县某村庄,新农村城建,开发商征收我村土地,村南头有我家承包的一块菜园地,已有三十多年,村民都知道,征地时开发商说没有我家这块地,说大队给的底子里没有我们家的名字,让我们找大队核实,我们找到大队书记,说地主摸底人名单及面积是开发商自己找村民调查的,与大队人员无关,让我们找地两侧的地街坊取证明,虽然十分恼火,我们还是找两侧地街坊打了证明。现在大队承认有我家的地,但是具体面积不予证明,要求我们自己向开发商证明,我们如实提供了数据,开发商不承认,要求我们找相关手续证明,现在我们也不知道,到底该到哪里证明我家在村里这块地的面积,还有同是这块地补偿标准都不一样,有的给了几套门店,有的只给一些少数的钱,现在大队书记和开发商串通一气弄没了我家的土地,该要求他们如何补偿?还是怎样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2014-03-10 19:40 lwn526……(河北-廊坊)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李三勇律师 电话:13311076167 2014-03-12 11:04
您好!
征收土地应当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由当地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据您所述,应当没有以上程序,有此可以判定,征收违反程序。
建议聘请专业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媒体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详情可来电来访。
征收土地应当由省级以上相关部门批准,由当地征收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据您所述,应当没有以上程序,有此可以判定,征收违反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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