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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府对农村土地征收赔偿金的纠纷
关于政府对农村土地征收赔偿金的纠纷 为建设工厂政府向农户征地,需给予农户赔偿金。该地的现使用者不是村里原划分的土地承包经营人,而是经过口头协议与原有者交换的耕地现使用者,且交换耕地的事实长期存在。现两者都主张对赔偿金的获得,村支书则决定准备把赔偿金只给耕地原有者,不看是否交换的事实。请问村之书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土地现有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利益,对耕地现用者有利的法律依据。
注:当初交换耕地的动机是双方自愿的,打算长期交换,没有进行登记,但长期的交换事实村里都知道。
2014-01-25 23:29 红模仿(湖北-随州)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26 08:26
这是法律效力的
2 孙新律师  2014-01-27 16:31
土地互换需要到村里登记备案,并变更承包经营权证,否则的话,村里只能按承包证上登记的进行补偿,你们之间的纠纷可以另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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