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后清算组仅在报上打广告后(不直接通知)就拍卖职工公有住房,拍卖是否有效? 一国有企业于2001年宣告破产。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期间,安排职工居住企业公建住房,职工向企业交纳了住房保证金,在工资中扣收租金。破产后,清算组不直接通知入住职工,仅在报上打广告,而实际上入住职工根本不知情,就把所住房屋拍卖给了一开发商,拍卖价格远低于同期市场价。入住职工认为上述行为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和购卖优先权、拍卖无效,要求以同等价格购卖。现在开发商因职工入住无法享有处分的权利,而将清算组作为被告告上法庭,但却仅要求第三人即入住职工无条件退出所住房屋。
2014-03-08 21:40 LLCCXX(四川-巴中)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3-08 21:44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提供法律帮助。
2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3-08 21:55
你们可以拒绝搬出,及时在当地委托律师处理。
3 尹朝阳律师 2014-03-08 22:15
此类事件较复杂,建议在律师指导下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