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上班时间24小时,休48小时,合法吗? 事业单位每次上班24小时,休息48小时,再上24小时,休息48小时,三人全年循环。 遇周末有20元加班费,节假日有30元加班费。由于人员编制不够,没有节假日,也不能请假,若实在要请假就只有两人轮班,即剩下的两人上24小时休24小时。请问这样合法吗?上级部门不及时补充编制人员到单位造成单位人员全部超负荷工作,该如何解决?
2014-03-08 13:24 ruoche……(重庆)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冉兵律师 2014-03-08 13:43
不合法的。立即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2 110网律师 2014-03-08 18:10
国家公务人员、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适用劳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