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小孩判给男方,遭男方及其家人虑待,该如何要回监护权及讨回公道。 有一女,现已10岁,三年前因男方外遇离婚判给男方抚养,后双方都各自重组家庭,三年间男方拒绝女方探视小孩,否则就虑待小孩,女方探视小孩每次小孩都很惊恐,日前忽将小孩送到女方父亲家,经多方了解小孩在三年间遭遇男方及其家人,打骂,体罚,恐吓等种种非人待遇惨无人道(一个幼女被独自一人关在湿热黑暗的厨房罚跪通宵,身上经常有各种淤青伤痕),身心严重受损,已出现异常行为(拿剪刀毁坏衣物,神情呆滞)。女方想要回小孩的监护权,并为女孩讨回公道,请问该怎么办,有哪些渠道可提供无偿法律援助。
2010-10-13 19:57 问·道(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丹律师 电话:13075878676 2010-10-13 21:13
因你小孩已经10周岁,如她提出愿与你生活,你又有抚养能力的,法院应当支持变更抚养权。
另你也可同时收集相关他虐待小孩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如证据确凿,法院也应支持。
因有虐待行为,你可向警方报警,要求处理,如情节恶劣的,你还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另你也可同时收集相关他虐待小孩的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如证据确凿,法院也应支持。
因有虐待行为,你可向警方报警,要求处理,如情节恶劣的,你还可提起刑事自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2 110网律师 2010-10-13 20:17
可寻求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请求。
如果还会有虐待行为,发现后向警方报警。要求处理。
如果还会有虐待行为,发现后向警方报警。要求处理。
3 孙新律师 2010-10-13 20:27
1您可以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并要求对方给付孩子的抚养费;
2、如果虐待孩子情节严重,可追究其虐待罪的刑事责任,建议报警。
2、如果虐待孩子情节严重,可追究其虐待罪的刑事责任,建议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