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某村里照顾大龄青年,批了一处地基给他们造房子,我通过朋友向其中一个够条件得到地基但是没钱造房子的人购买了地基,然后造房子钱自己付。在房子交付前这些造房钱都是通过他的名义向村里交。之前签订了协议谁反悔赔款50万。现在房子快交付,对方居然反悔想要回房子。我们想留住房子,有法律根据吗?有好的解决方法吗?签订的协议有效吗?(补充下:因为房子建造未完工,所以房子所有证件都没做出来)
2010-10-13 17:42 tjy7551(浙江-宁波)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2010-10-13 19:53
基本上,对方是可以取回房子的。但应该赔偿你的损失(约定的50万不会全部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