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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完毕签约,合同里还要有实习期?
实习完毕签约,合同里还要有实习期? 我是一名实习生,在厂实习完毕后,厂方与我签约。合同里却注明有两个月的实习期、三个月的试用期,试用结束后再视情况转正。厂方表示之前我们是属于学校实习期,现在厂里还有厂的实习期,请问合理吗?
2010-10-11 22:40 gdycdl(广东-阳江)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0月11日 22时53分
    不合法,按劳动法的规定,只有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才能规定试用期限。具体的劳动合同试用期限制为: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厂方在试用期之外另规定实习期,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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