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 我的家人在我县医院住院后,住院的费用明细有两项多开的费用共计两千多元,我想咨询一下,医院是不是应承担法律责任?我们多负担的费用是不是医院能返还回?医院是不是还有赔偿责任?
2010-10-11 12:44 YMC4585(河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10-11 13:22
你可以要求对方及时予以返还
2 孙新律师 2010-10-11 13:32
与治疗无关的费用 可以要求返还。
3 孙新律师 2010-10-11 13:56
你好,对于医院多收的费用,可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