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工作44小时,多出的4小时要不要支付加班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而其它有关法律中又写明了是40小时,然后这里多出的4小时需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用回答我什么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改正这之类的答案。这些我都知道,若是需要支付加班费请写出相关法律依据,若是不需要,也请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
还有进厂时人员签订的合同都是5天8小时的,我现在需要站在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我是公司的人力资源,得站在公司立场考虑问题;另一方面我又是一个打工者,也得站在大家和自己的立场考虑。
谢谢,拜托大家帮忙了,我快郁闷死了。
而其它有关法律中又写明了是40小时,然后这里多出的4小时需不需要支付加班费?不用回答我什么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要求其改正这之类的答案。这些我都知道,若是需要支付加班费请写出相关法律依据,若是不需要,也请写出相关的法律依据。
还有进厂时人员签订的合同都是5天8小时的,我现在需要站在两个方面考虑,一方面我是公司的人力资源,得站在公司立场考虑问题;另一方面我又是一个打工者,也得站在大家和自己的立场考虑。
谢谢,拜托大家帮忙了,我快郁闷死了。
2009-02-20 11:00 小楼(广东-东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年02月20日 11时41分
超出40小时的当然要支付加班费,对工作时间的问题,国务院后来又做了新的规定,每周改为40小时。
2 110网律师 2009-02-20 11:06
关键看你公司制定的劳动用工的时间规定,超过这个规定就要支付加班工资。当然工作时间的规定不能违反法律规定。
3 舒瑜律师 2009-02-20 11:20
合同约定每周五日每天八小时工作制的,应当支付加班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