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没到期公司无故辞退我 我是2008年入职的。2008年2月28号签了2年合同。2010年9月30日公司无故辞退我。我该得到啥赔偿?
2010-10-10 17:11 a丁(上海-崇明县)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0-10-10 17:26
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赔偿金,5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金。
2 110网律师 2010-10-10 17:28
可以获得6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
3 110网律师 2010-10-10 17:58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可以获得六个月工资的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所以可以获得六个月工资的赔偿。
4 110网律师 2010-10-10 18:29
违法解除应当支付你双倍赔偿金6个月工资
5 110网律师 2010-10-10 20:51
6个月的未签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另加6个月工资的赔偿。如需帮助,可与我联系。
6 李军律师 2010-10-11 15:00
违法解除的,应根据你在公司的工龄支付两倍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