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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与武汉1家公司因合同纠纷案已交由武汉当地法院立案并发传票通知开庭
我公司与武汉1家公司因合同纠纷案已交由武汉当地法院立案并发传票通知开庭 我公司与武汉1家公司因合同纠纷案已交由武汉当地法院立案并发传票通知开庭,但被告之因两张合同不能并案要求我们撤诉,符合规定么?
2014-02-19 16:58 短信用户(安徽-马鞍山)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2-19 16:59
你管人家说什么,等着法院判决就行了。
2 殷彩虹律师  2014-02-19 17:07
表述不清,无法准确作答。你可以要求法院说明要你撤诉的理由,可以不同意撤诉。因为撤诉法院只退一半的诉讼费用,不合法理。
3 宋晓琼律师  2014-02-21 10:36
表达的不是很清楚,不能并案,可以分开开庭的,具体建议当面咨询,马鞍山市内乘202、203路公交车直达本人单位。本人曾代理过武汉钢铁集团诉马鞍山某公司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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