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要我们做事了,又不想给我们工钱,我们该怎么办? 2010年3月,我们去了一家私人店面做事,没有签定任何劳动合同,开始的时候说要收押金,(每月扣押金500元)并做到年底。年底的时候退还押金。但老板没有说开押金收据,在8月份时由于工资过底,与老板相商加工资的事,老板表示不会加工资,不想做了走人,但不退还押金,经与老板协商做到年底并表示会在10月发工资时一起开押金条2000元,在10月发工资时,老板只给了9月的工资并没有谈起开押金收据的事,由于老板发的工资与实际工资相差很多,并与老板发生纠纷,老板赶我们走,并表示不会退还押金。还动手打人。请问下现在这个时候押金我们还拿不拿的出来,有没有什么合法手继可以帮我拿回押金
2010-10-09 22:14 cp0000……(湖北-荆门)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10 06:42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2 110网律师 2010-10-10 16:34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回复满意的话,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如果还有问题,请按“点此咨询”向本律师发布一对一咨询,谢谢你的关注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