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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 您好!2010年5月31日我进入一家私企上班,职位是前台文员,当时老板口头说好试用期3个月,工资1300元/月,转正工资1500元/月。由于受不了老板的脾气,我于2010年8月12日提出辞职,2010年9月30日离职,可是现在算9月份的工资时,老板却按1300元/月给我算工资。工作期间我们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我能向他要到1500元/月的工资吗?谢谢!
2010-10-09 18:41 赖秀鸿(福建-福州)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09 18:46
可以按转正工资要求结算。
另没签合同,可以依法要求双倍工资。
2 邹金狮律师  2010-10-09 23:44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3 110网律师  2010-10-15 19:34
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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