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开心法人首页 私人律师法律咨询
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关于老人的赡养问题 我与丈夫婚后5年,既1999年年初婆婆与公公协议离婚并于当年再婚,并和第二任丈夫一直共同生活至今,现婆婆得癌症,请问:1、作为婆婆的第二任合法丈夫在法律上是否必须承担起照顾婆婆的责任,并给予婆婆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 2、作为婆婆唯一的独子在法律上是否应承担赡养义务,如在法律上有赡养义务的话,是否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婆婆的第二任丈夫一起承担相应的物质和精神上的帮助。3、如果婆婆的第二任合法丈夫只在精神上给予婆婆安慰,在物质上有一定能力但不愿意付出,是否在法律上有相应的条文规定必须由丈夫或唯一的独子或双方共同来承担此项责任。
2010-10-09 17:44 ecW3387(上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陈晓云律师  2010-10-09 18:47
1、应承担照顾婆婆的责任,包括物质及精神帮助
2、应承担赡养义务,有义务与二任公公一起承担
3、二任公公拒绝物质承担可提请法院裁决
2 李军律师  2010-10-10 16:24
1、有责任;
2、有义务;
3、可以起诉第二任丈夫。
相关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