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款纠纷案 对一审裁定不服,上诉至中院,中院裁定,一审法院重新审理此案。请问是否还须写起诉书?开始的起诉书是否可续用?如须重写,应怎样写?谢谢!
2010-10-09 16:03 李屏奋(江西-九江)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0-10-09 16:08
不需要重写起诉书
2 李建成律师 2010-10-09 16:08
应写上诉状
3 李机灵律师 2010-10-09 16:56
发回重审后,由原审法院对本案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原起诉书无需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