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离婚的咨询 律师您好!男方是景德镇人,目前在广州上班,女方在景德镇。男方和女方已经没有感情了,很想离婚,但是对方不同意离婚。说起分居的话已经有4年了,但是这个是不是要女方签字才算是分居成立?要是女方坚持不签字呢?女方目前没有工作,有一个小孩,要是走法律途径的话离婚会不会判?那小孩会不会判给男方?要是判给男方的没有人带小孩,男方也在外地上班,要是判给女方的几率大不大?有什么办法能离婚?
很想知道答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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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0-09 11:22 小鲍(江西-景德镇)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李建成律师 2010-10-09 11:35
建议及时起诉离婚 双方都可以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建议搜集证据证明你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2 陈晓云律师 2010-10-09 12:47
起诉离婚,无须女方签字。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
孩子未满两周岁时一般优先归母亲抚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按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