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 1..如还没离婚,但用他人的名义买了房,倒时要离婚
的话,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现对方不知
2..自愿离婚,但女方两个小孩都不要,其生活费要不要付出?
的话,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现对方不知
2..自愿离婚,但女方两个小孩都不要,其生活费要不要付出?
2010-10-09 10:29 小贝而(浙江-丽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罗远水律师 2010-10-09 10:34
1、该行为属于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将来对方一经发现,有权对该房产重新分割;2、不直接抚养孩子,应当支付抚养费,支付标准为其收入的20%--50%
2 110网律师 2010-10-10 20:40
如果对方有出资的话是作为共同处理,子女不抚养一方也有义务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