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告无效婚姻的财产分割 假于对方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未治愈,法院宣告为无效婚姻的。问1.在双方生活期间,对方单位分给对方的福利房,房产权为对方名字,这个房子在婚姻宣告无效后该怎么分割?属于对方个人财产还是属于同居期间共同共有等分分割(各占50%)?问2.由于对方个人原因(违法)发生的债务,是对方个人承担还是共同承担?烦请熟知婚姻法的律师给予指点
2010-10-08 09:35 红叶8756(北京-海淀区)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电话:13180101358 2010年10月08日 09时42分
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2 赵亮律师 2010-10-08 09:42
无效婚姻,财产归个人所有,有证据证明共同拥有的除外。一方违法欠下的债务,另一方可以不用偿还。
3 孙新律师 2010-10-08 09:47
大概看来房子是对方的,对方个人违法产生的债务也是对方的。
无效婚姻的财产,按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这个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按照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同时要照顾到弱势,或受伤害,无过错的一方。
无效婚姻的财产,按照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是这个共同财产的分割要按照双方对财产的贡献,同时要照顾到弱势,或受伤害,无过错的一方。
4 李建成律师 2010-10-08 09:48
同居期间的财产按共同共有承担
个人的债务个人自己承担
个人的债务个人自己承担
5 孙新律师 2010-10-08 10:04
无效婚姻,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
6 孙新律师 2010-10-08 10:07
1、房子存在争议,但可以认定为个人财产或者同居期间的共同共有财产。
2、违法债务由个人承担。
2、违法债务由个人承担。
7 孙新律师 2010-10-08 10:19
按照共同财产处理,但是还是对房子的性质要具体分析,你说的违法是什么意思,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般认为是个人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