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证后没在一起,算是共同生活吗 结婚办酒席之后,我们住一起3个礼拜,后来因矛盾女方一直不回家,经协商后,为缓和矛盾去领了结婚证,但领证后女方仍一直不回家,已经有2年多时间,请问这种情况算是共同生活吗,去起诉要回当初的礼金和首饰法院能支持吗
2014-02-15 13:02 wing05……(江苏-常州)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辛艳茹律师 2014-02-15 13:55
你好,可以起诉,需要证明因财力导致生活困难或确维共同居住,有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8068775612
2 陈晓云律师 2014-02-15 16:58
算。。
3 110网律师 2014-02-15 22:35
你好,可以起诉,需要证明因财力导致生活困难或确维共同居住,有问题建议电话咨询18068775612
4 韩文超律师 2014-02-16 03:12
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要回礼金。
5 110网律师 2014-02-16 16:05
可以要求返还,根据法律规定: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实际生活在一起的,给付彩礼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予以返还。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法条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
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6 戴雅静律师 2014-02-17 20:01
可以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