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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房动迁共有产权人的问题
私房动迁共有产权人的问题 我家是闸北区土地证的私房,原产权人及妻子在动迁公告后去世,动迁组已认定为动迁期内。现6名子女为共有产权人,2人户口在里面,4人属于户外。我想咨询下:
1.私房土地证,动迁面积以丈量面积为准。那阁楼、阳台及违章建筑等面积有何评判标准?测量单位都算的,但动迁组都不算面积。
2.户内产权人对房屋进行过改造,现认定的面积大于土地证的面积,户内改造的人能否主张获得这部分面积的补偿?
3.过世的产权人是在动迁期内去世的,6个子女现在为共有产权人,分割后户口在里面的人就托底了。那两个去世老人是否也享有托底保障?
2014-02-14 16:15 test(上海-闸北区) 已有 6 位律师回答
1 孙新律师  2014-02-14 16:18
需要结合具体的拆迁补偿安置政策确定!
2 张向锋律师  2014-02-14 16:27
1、需要依据拆迁公告来确定。

2、需要举证证明。

3、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4、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3 代雨庭律师  2014-02-14 17:02
需要根据当地拆迁方案确定.
4 110网律师  2014-02-14 18:46
1、应该算面积的。2、户内改造的人享有面积补偿的。3、去世的老人也有补偿的,其补偿份额按遗产处理。
5 袁文祥律师  2014-02-14 20:17
本律师专业处理动迁纠纷!由于你资料和数据不全或表达不清楚,难以准确判断,为避免误导,建议电话或带了资料当面咨询。本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
6 110网律师  2014-02-15 01:00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1、若是违章建筑,没有经过审批,可能就不能计算在内,具体以拆迁政策为准;
2、具体需要举证证明;
3、要依据具体的拆迁协议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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