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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过户问题
房产过户问题 情况1:甲方(本人)向乙方购一处房屋,该房屋为房改房,产权证为丙(乙方父亲)所有。丙有五个子女,乙为老三,系长子。丙将房屋许给乙,且得到其余四个子女的默认,故乙于近期将房屋出售给甲方。由于乙方的母亲已经去世,也就是房屋所有人丙的妻子已经过世,在甲方要求过户时,乙方称需要丙和其余个兄弟姊妹共同在场方可办理过户,但由于其有2个兄弟姊妹均在不同的异地,房产过户一拖再拖。
情况2:乙方的父亲(也就是丙)的房产证的名字与身份证名字错了一个字。

咨询1、能否直接与乙方父亲(也就是丙直接办理过户),因为丙方是房屋的实际产权人。(注:丙的妻子,也就是乙的母亲已过世)。

咨询2:如果不能的话,乙方需要怎么做,才能顺利办妥房产证。若要公证的话,又如何办?求详解。
2014-02-05 20:52 lxk032……(安徽-淮北) 已有 3 位律师回答
1 姜万东律师  电话:18156022198  2014-02-07 14:14
该房屋为遗产,需所有继承人签字后才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2 徐资阳律师  2014-02-06 12:16
你们买房时合同约定不明确才会如此,必须所有继承人到场才可以。
3 110网律师  2014-02-07 09:36
该房屋属于遗产,应当有所有的继承人签字后方可办理过户手续。所以,仅有乙方父亲一人签字,房管局不会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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