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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争议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吗?
这样的争议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吗? 我是大学在编职员,因公出国执行调研任务回国,回国后相隔六个月才安排工作,人事部只补发了我出国期间的工资,这六个月只是请示人事部,让我做了些与调研有关的善后工作,但却被人事部认为“无岗时间不补发工资”,作为事业单位在编人员,这六个月我没有一分钱收入,申诉无果,法院应受理应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吗?
2014-02-05 16:51 zhwy22……(北京)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徐卫东律师  2014-02-05 16:56
协商不成,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参考 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孙新律师  2014-02-05 17:28
属于人事争议,先申请人事争议仲裁,然后不服可以起诉至法院。
3 常路律师  2014-02-05 17:34
您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4 110网律师  2014-02-05 17:38
你好:先申请劳动仲裁
5 赵江涛律师  2014-02-05 21:29
申请仲裁。
6 怀向阳律师  2014-02-05 23:21
你好,可向法院起诉试一下,类似人事争议的情形,一般应当先申请仲裁的。
7 李同红律师  2014-02-06 11:26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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