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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未办理复婚手续继续生活在一起是否受法律保护?
离婚后未办理复婚手续继续生活在一起是否受法律保护? 1.我们与2010年9月21日离婚,孩子判给男方我一月支付400元生活费,但孩子一只由我带在身边,男方是否要给付生活费及其他费用?
2.我们与半年后又生活在一起没有办理任何手续到今天我怀孕达四次之多请问他是否需负责任?
3.现在我想离开,他无法单独带孩子我想把孩子带走是否合法?
4.在我们10年至今我是否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
2014-02-03 09:13 夜幕の悔悟(湖北-十堰)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2-03 09:23
这是受法律保护的
2 朱君秀律师  2014-02-03 09:21
答:1、是的;2、要;3、可以的;4、没有。特别提示:你们之间是同居关系。
3 吴明勇律师  2014-02-03 09:51
还是属同居关系,建议还是补办复婚手续
4 110网律师  2014-02-08 12:44
目前的状况属同居关系,孩子随你生活,可让对方支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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