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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之后不曾办复婚手续又一起生活,现在感情出现分歧是否受法律保护?
离婚之后不曾办复婚手续又一起生活,现在感情出现分歧是否受法律保护? 本来离婚之后,没有办复婚手续的,又在一起生活五六年了。现在感情出现不和,女方要求分开,因有一女现十多岁,女方想要判给男方并向男方索求赔偿费,理由是男方在外有保养小三。可是男方不同意并口口声声说自己没有,而且不同意支付赔偿费也不愿放走女方。经过调解,男方同意分开却不同意支付赔偿费。请问这种情况能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要打官司的话大约是有多少的胜诉率?
2010-11-18 15:56 Kta2010(浙江-台州)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吴健弘律师  电话:13588839313  2010-11-19 07:15
不受婚姻法保护.
2 陈晓云律师  2010-11-18 16:01
不受法律保护。
3 罗远水律师  2010-11-18 16:01
你们离婚之后没有办理复婚登记而在一起共同生活,仅属于同居关系,要求对方支付赔偿没有法律依据。
4 110网律师  2010-11-18 16:10
你们是同居关系,如果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可起诉至法院,其他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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