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赔偿执行问题 民事赔偿案执行中,有判决书和双方签定的还款协议,执行协议写明,执行目标是在被执行人的工资中每月扣款5百元。可是,法院告诉我,他们只能从年中时,也就是每年6月开始扣全款,年末一起拿出6千元执行,并要我们执行人每年提醒他们去银行做手续。
问题1、法院为什么不可以跟银行做这样的手续,让被执行人的每月500元的执行款,直接打进执行人的帐户里?
问题2、法院要求执行人每年6月提醒他们的扣款工作,这样要求执行人合理吗?
问题3、每年还款数额是由2008年双方签定的,现在工资不断上涨,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法院追加每年的还款数额?
问题1、法院为什么不可以跟银行做这样的手续,让被执行人的每月500元的执行款,直接打进执行人的帐户里?
问题2、法院要求执行人每年6月提醒他们的扣款工作,这样要求执行人合理吗?
问题3、每年还款数额是由2008年双方签定的,现在工资不断上涨,请问,我是否有权要求法院追加每年的还款数额?
2014-01-28 09:15 242872……(吉林-长春)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朱君秀律师 2014-01-28 09:31
答:1、需要对方同意,或者法官下裁定银行才可以直接打给你;2、可以的;3、另行起诉,对方同意时,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