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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儿想改名字,派出所说理由不充分,我们该怎么办。
我女儿想改名字,派出所说理由不充分,我们该怎么办。 我女儿想改名字,派出所说理由不充分,我们该怎么办。
2014-01-27 16:32 短信用户(黑龙江-牡丹江)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27 16:34
可以详询公安机关的
2 孙新律师  2014-01-27 16:33
可以去户籍管理中心咨询一下
3 吴明勇律师  2014-01-27 16:35
找个充分的理由改名即可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27 16:51
改名问题:
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进行姓名变更需要的材料是:
 (1)本人书面申请; 
(2)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3)能证明变更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4)单位职工需所在单位人事部们准予变更的证明;
 (5)其他证明。你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要带户口簿。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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