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属于挂靠经营合同,发生纠纷后以实际承包人身份起诉的问题? 1、实际施工人上诉有两家被告,被挂靠公司在湖南,而业主在内蒙,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不在湖南是否有道理?
2、业主以成立的临时机构签订合同,答辩说诉讼主体错误,这种情况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3、招标文件不充许分包、禁止转包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否有诉讼资格?
4、挂靠性质合同无效,原合同中存在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条款是否可以变更:如约定拖欠工程款不支付利息,现在已拖延将近两年,能否追加利息支付?
2、业主以成立的临时机构签订合同,答辩说诉讼主体错误,这种情况如何确定诉讼主体?
3、招标文件不充许分包、禁止转包情况下,实际施工人是否有诉讼资格?
4、挂靠性质合同无效,原合同中存在明显不公平的合同条款是否可以变更:如约定拖欠工程款不支付利息,现在已拖延将近两年,能否追加利息支付?
2014-01-26 15:25 oyk018(内蒙古-鄂尔多斯)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1月26日 15时40分
1、关于管辖权问题:如果是仲裁协议,根据仲裁条款确定。如果是法院,根据被告所在地。
2、只要有证据显示临时机构与业主之间的关系,诉讼主体就能成立。
3、招标文件的禁止性条款只是约束到业主和施工方,对于实际施工人具有诉讼资格。
4、要看因为什么原因无效。如果真的合同无效,内容没有约束力。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有权就拖欠欠款主张利息。
你只是陈述了一部分,建议你全面陈述,才有利于全面客观的分析。
2、只要有证据显示临时机构与业主之间的关系,诉讼主体就能成立。
3、招标文件的禁止性条款只是约束到业主和施工方,对于实际施工人具有诉讼资格。
4、要看因为什么原因无效。如果真的合同无效,内容没有约束力。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有权就拖欠欠款主张利息。
你只是陈述了一部分,建议你全面陈述,才有利于全面客观的分析。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26 15:29
这是要先收集证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