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警人员抓捕案犯是否是职责所在 近期,我辖区发生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案发时,我局两名辅警人员正好路过此地,见案犯作案后逃离,两人立即追捕,最终将案犯抓获,请问,该2人此时是否是职责所在,如当时2人视而不见,不予理会也可以理解,问题是现在如果对此二人进行表彰的话,该以何种形式表彰最为恰当,报功是肯定不成,评个“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等等,能否可行。
2009-02-17 18:33 huanxi……(青海)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09-02-18 07:50
是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