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去世后,妻子如果再婚,对原婚后房产还享有婚姻法规定的继承权吗 我和丈夫是二婚,同在一个工厂工作,婚后福利分房时分得一套两居室住房。丈夫十年前去世,由于经济实力不够,没有及时将该房货币化分开,房产证的业主还是丈夫的名字,我与他的女儿共居在遗留房内。请问:如果我再婚,还享有(按婚姻法规定)对该住房应享有的继承权吗?
2014-01-19 13:55 戴眼镜的先生(湖北-武汉) 已有 8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01-19 14:02
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分割财产。
2 陈晓云律师 2014-01-19 15:32
仍有权继承。
3 110网律师 2014-01-19 18:01
你有继承权。
4 110网律师 2014-01-20 08:35
仍享有继承权。
5 武昌陈哲律师 2014-01-20 09:35
可以主张继承
6 110网律师 2014-01-20 12:37
你没有继承权。
7 110网律师 2014-01-20 16:50
可以主张将房子分割。
8 110网律师 2014-01-24 16:37
你好,只有居住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