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合买一套住房,产权证为女儿姓名,如何确保父亲的权利? 女儿已结婚后,父亲出资100万,女儿出资60万合买一套住房,产权证上的姓名是女儿一人。请问:父女双方签署一份协议,协议书中明确双方出资金额及房屋基本情况,同时明确双方按出资比例拥有对房产的权利。这份协议不经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谢谢!
2014-01-18 09:20 wsl011……(浙江-嘉兴)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杨冬梅律师 电话:15068803952 2014-01-18 09:54
产权证女儿一人名字,女儿可单独处理。
2 110网律师 2014-01-18 14:45
可以签订协议约定,但不能对抗第三人,最好登记为共有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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