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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决定遗漏申请人请求事项的,人民法院是否应裁定撤销原决定,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行政复议决定遗漏申请人请求事项的,人民法院是否应裁定撤销原决定,责令复议机关重新作出决定? XX复决字[2012]0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载明申请人请求: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通知》,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被扣押物品。本机关认为:申请人黄XX与XX楼的房屋产权人和租赁人之间的纠纷属于民事争议,双方可依调解、仲裁或者民事诉讼的方式予人解决。被申请人XX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31日对申请人作出的《通知》属于行政干预民事纠纷、超越职权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被申请人XX镇人民政府于2012年7月31日作出的《通知》。对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被扣押物品未提及,生活必需物品还存放在镇政府,原告无家可归,原告不服在法定期限内起诉、上诉、均被驳回,申请再审也不予受理。现通过咨询律师后申请检察院抗诉或许有转机。年关将至,流离失所,特此求助律师!
2014-01-16 00:28 惠琼SQR工……(海南) 已有 7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1月16日 08时17分
你在行政复议请求中如果提出了“责令被申请人返还申请人被扣押物品”,而复议机关没有对此进行复议,显然属于遗漏复议。如果你在行政诉讼中将此遗漏复议事项作为诉讼请求的理由,而法院没有支持,法院的判决是有问题的。建议你携材料与律师面议,也许会有解决问题的方案。
2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16 06:58
可以到检察要求抗诉的
3 110网律师  2014-01-16 07:48
可以委托我们处理的。
4 朱明胜律师  2014-01-16 08:01
你申请复议的时候提到请求返还被扣押的财物了吗?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九条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复议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

第三十七条 【不履行、迟延履行复议决定的处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我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如果是复议机关没有对扣押行为作出复议决定,或者你对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你对原处罚机关执行复议决定力度不满意,可以向作出行政复议的机关提出控告。
5 李世泽律师  2014-01-16 08:43
如被请人作出《通知》的具体行政行为与扣押物品有关联,或就是扣押申请人财务的行为,被申请人有返还义务,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对被申请人不返还的行政不作为行为提起复议或行政诉讼,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6 徐志远律师  2014-01-16 10:26
应该提起违法扣押物品的《行政诉讼》和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申请人黄XX与XX楼的房屋产权人和租赁人之间的纠纷”
7 曾令栋律师  2014-01-16 22:47
行政复议是必经程序吗?法院是驳回起诉还是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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