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机关接收许可申请材料时要求申请人提交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材料是否违法? 在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的过程中,受理申请的行政机关以其上级部门(省局)的文件为依据,要求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时必须提交法律法规没有要求提交的材料(如:房产证、劳动合同、地方政府机构同意其设立食品生产企业的证明,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文本,生产记录或清单等),否则不予受理(又不开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是否违法?
2013-07-12 11:38 zhqts(广东-珠海)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3-07-12 11:42
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2 王晔律师 2013-07-12 12:08
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