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对方有第三者同居 报警做笔录能做为证据吗 北京对方有第三者同居 报警做笔录能做为证据吗
2014-01-15 22:11 微信用户(北京) 已有 10 位律师回答
1 毕丽荣律师 电话:13049633889 2014-01-15 22:15
可以做为证据的
2 李建成律师 2014-01-15 22:15
可以的
3 常路律师 2014-01-15 22:15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
4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15 22:18
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5 靳双权律师 2014-01-15 22:18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
6 赵江涛律师 2014-01-15 23:54
笔录能做为证据
7 怀向阳律师 2014-01-16 00:44
你好,可以做为证据。
8 孙新律师 2014-01-16 06:02
你好,如果报警后,警方对第三者与同居者分别做笔录,按事实做笔录,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9 徐卫东律师 2014-01-16 07:51
起诉后,提供给法院 ,法院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六条 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应当保密,需要在法庭出示的,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
10 陈晓云律师 2014-01-16 09:20
能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