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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公司公章借款
盗用公司公章借款 您好!我想请教您一个问题,公司因为在别的城市开分公司,就让一个普通员工甲挂名为该分公司的负责人,实质上甲一直都是以普通员工的身份在总公司上班,期间甲以公司名义向乙借了钱,并私自盖了总公司的印章,在其死后,乙向总公司要求还款,总公司以不知情为由拒绝,因为总公司发现甲生前以同样的方式向外人借了巨款,如果用表见代理的话,总公司觉得自己成了冤大头了,您觉得这个需要公司承担责任吗?
2014-01-15 11:12 陈--五月天(河北-廊坊) 已有 2 位律师回答
1 超级账号5律师  2014-01-15 11:21
你好,需要由总公司承担责任的。。。
请采纳。。。
2 李建成律师  2014-01-15 11:33
单位是要先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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