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纠纷 我承接的甲公司的工程,发包方为乙公司,(即乙公司将工程包给甲,甲公司再将工程包给我施工),乙公司将我的工程款在施工时已打入我的账户,但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甲公司会计(甲公司老板亲属)私自将资金转入甲公司账户给甲公司挪用,然后以个人名义给我打的欠条,现在她想把欠条的债务关系改成我与甲公司,即改成甲公司给我重新打一欠条,不知道哪种欠条对我有利?转变欠条债务关系后是否还具有法律效益?我是否可以请求政府对农民工工资索要这方面的帮助?
2014-01-12 12:31 gg2008(河南-郑州)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110网律师 2014年01月12日 17时31分
需要看一下你的承包合同,对付款的约定。在找律师看以前最好不要让对方换欠条和其它手续。
2 崔新江律师 2014-01-12 13:26
这个我建议拿着借条找个专业律师帮助你看看。
3 110网律师 2014-01-12 14:10
需要看是谁挪用了钱,如果是公司,就需要公司给你出具借条
4 110网律师 2014-01-13 13:20
你好,建议拿着借条找律师帮你分析
5 110网律师 2014-01-16 09:39
需要看一下你的承包合同,对付款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