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不给出责任认定证书 出事经过 在路上撞倒行人,轻微擦伤.已出院.当时撞倒后先打120,后打122,再打保险公司.120与交警迟迟未到,事故车赶紧拉伤者去医院,没保护现场没留现场.现在双方协商按保险公司陪赏.保险公司要责任认定,交警以没拍现场没见现场不给开,这样保险公司无法赔赏.现交警那里有交通事故陈述表伤者身份证复印件,诊断证明和驾驶证`行驶证复印件,保险公司报案单和保险公司拍的照片(在医院拍的).交警只给开无法认定责任证明.请问怎么可以让交警开责任认定书呢?
2014-01-12 11:09 fxing(山东-聊城)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修东磊律师 电话:13906351634 2014年01月13日 18时55分
可以拿着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去法院立案,将驾驶员、车主及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对于此类事故,法院一般会划分为同等责任,由于对方车辆投保了交强险,而交强险是不分责任赔偿的,结合构成轻微伤的具体案情,这样处理绝对是对你最有利的解决方式了。也就是说责任划分对你并不重要,因为都没有超出10000元医疗费、110000元死亡伤残赔偿及2000元财产损失的限额。
2 李保忠律师 电话:13840508677 2014-01-12 11:33
可以让交警开责任认定书
3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1-12 21:04
你好,无法出具证明,保险公司并赔偿,只能通过诉讼解决。列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
4 杨子兴律师 2014-01-13 16:20
可以起诉让法院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