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情况我们该不该赔偿,应该怎么处理? 领孩子去药店,孩子先推门进去,我刚推开门,听见玻璃碎在地上的声音,一看,左前方地下有一块玻璃制品倒在地下,原来是店里将一块玻璃钟放在地下,被孩子踢倒后将玻璃面打碎了;个人认为,药店将易碎物品放在顾客的脚底下,属于顾客容易碰到的地方,且未做提示,不应赔偿。请法律认识给予指点!这块玻璃钟是某厂家为推销药品而摆放在药店的。
2014-01-11 21:34 顾客1(山东-烟台) 已有 1 位律师回答
1 常相坤律师 电话:18766118539 2014-01-12 21:13
你好,你说的有道理,可以以此抗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