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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遗弃的问题
关于被遗弃的问题 你好!我有一个邻居眼睛生病失明失去生活自理能力,被人带到家远离家乡其女儿的姑姑家遗弃逃离失去联系,请你病人如没法载回家人承担扶养义,政府部门能有依据什么法规解决病人的生活?
2014-01-10 19:57 故乡情(四川-广安) 已有 5 位律师回答
1 黎炜律师  电话:13629014773  2014-01-10 20:41
建议咨询当地民政局。
2 龙宇涛律师  电话:13018210906  2014-01-10 21:36
您好,建议咨询民政部门。
3 110网律师  2014-01-10 20:40
这种情况还不能认定是遗弃行为。
遗弃是指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如果邻居被送到女儿的姑姑家,并委托姑姑代为照顾是不构成遗弃的。抚养不仅仅是指共同生活,如果在经济上给予支持请人照顾也是可以的。
先弄清情况。如果确实是遗弃了,并且造成严重后果,那有抚养义务的人就犯罪了,依法要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病人可以向所在地民政机关要求帮助。也可以请居委会、所在单位代为起诉要求抚养义务人履行义务。必要时,可以申请法院直接强制执行抚养义务人的财产作为生活及医疗费用。
4 110网律师  2014-01-10 20:53
你好,建议咨询当地民政部门。
5 尹朝阳律师  2014-01-10 21:38
不能认定是遗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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