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前公司已经决定关闭部门了,公司是否构成欺诈 公司在2008年10月下旬宣布解散部门,但是她在8月与我续签了新的合同(3年),8月之前公司就已经决定要解散部门了,只是没有发出消息,那么我在不知道公司有这项决议的前提下签了合同,那公司的行为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可以提出何种赔偿呢?
2009-02-16 21:13 seseki……(上海-浦东新区) 已有 4 位律师回答
1 舒瑜律师 2009-02-16 21:18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根据工作年限按经济补偿金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2 110网律师 2009-02-16 23:55
公司的行为没有不合法的地方,8月公司只是决定解散,但决定解散不一定就会实施。只要公司不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公司就不违反法律。
3 刘江律师 2009-02-17 09:38
以上意见分析很好,支持.
4 李军律师 2009-02-17 10:07
不违法,应向你支付经济补偿。